杨明告诉记者,经过近半年的刻苦训练,自己一路过关斩将,并顺利通过科目三考试。“那天考完试,就约了几个朋友在饭店相聚,共同庆祝自己考试通过。”开着摩托车赴约的杨明因为高兴就与朋友多喝了几杯。然而酒足饭饱的杨明早已把交通法规抛到了脑后,从饭店出来后就开上自己的摩托车行驶在李市镇的马路上。结果,他因酒后驾驶被交巡警查了现行。
根据相关法规,杨明将被处以暂扣摩托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要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驾驶他的摩托车。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也就是说,杨明之前已经通过的前三门增驾小车考试算是白考了,还必须在一年以后确定自己的摩托车驾驶证没有满12分的记录,才能重新报名学习增驾小车的驾驶证。
本打算考完最后一科就买个小车开开,但现在又得重新开始,杨明为此悔恨不已。
江津日报讯(记者 王茜 通讯员 张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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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文无关 既然喜欢喝酒,就别学开车,害人害己。 崽儿好霉,绝对的人品有问题!笑死我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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