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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江津区公安局的消息:9月5日下午,江津区德感加油站一对年轻男女发生激烈争吵,女方一怒之下拿起电话举报男方酒驾。民警赶到后,发现两人是情侣关系,并且男子还真的喝了酒。
情侣吵架 女友举报男友酒驾
“110吗?我举报有人酒驾,就在德感加油站。”9月5日下午,江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接到报警电话。
接警后,民警赶到德感加油站,见一年轻男女正在激烈的争吵,男子还不断的拉拽这女子的手。
见民警来了,女子激动的说:“警察叔叔,就是他喝了酒骑摩托车,我现在不敢坐他的车了!”边说边指着身旁不远处的一名男子。
民警将重点转向男子身上,男子一动不动的站在一辆摩托车旁。“你们什么关系哟?”不等男子开口,正在气头上的女子回答道:“他是我前男朋友!”
随着民警的深入了解,两人竟是情侣。当天下午,驾驶员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乘女友小张从重庆谢家湾出发回永川,当行驶到江津区德感江北加油站路段时,二人因为琐事,一言不合,发生了争吵,女友小张一气之下表示不和王某一起回永川,要下车。
随后,王某将车停靠在德感江北加油站,执意要拉着女友小张回永川,而小张却不愿意。随着争吵的愈发激烈,小张为了摆脱王某的纠缠,拨通了报警电话。
辩称“昨晚”喝过酒 测试真是酒驾
民警问王某:“你们是怎么到的这里?”王某支支吾吾的回答说:“我骑摩托车来的。”
“我昨天晚上喝的酒!我们刚刚在吵架,你们不要听她乱说。”王某说。
“警察叔叔,他真的喝了酒的,他骗你,他明明是今天早上喝的酒,喝的江津老白干,我看到他喝的!”女友小张在一旁生气的说。王某则无奈的摇摇头,无言以对。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王某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测试值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已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在铁证面前,王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事实。
按照规定,民警对驾驶员王某给予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民警叮嘱王某:“你不能再骑车了,要不等到酒醒了再来骑车,要不就叫有驾驶证的人来骑走”。王某很是后悔,他还将面临科目一考试。
二人随之也停止了争吵,默默地离开了。
民警提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主要取决于酒精摄入量以及个体差异,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酒后24小时内最好不要开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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