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江津 发表于 2016-10-24 18:45:39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江津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浓厚的文化,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城。近年来,江津的发展日新月异,城市变大了,楼房变高了,作为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江津人,这是我们大家有目共睹的。江津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维护,有序的城市需要我们共同创造,城市品位的提高更需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实施违法建筑五年整治计划,在全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筑,坚决整治存量违法建筑。整治违法建筑,是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的重大举措,共同打造整洁、舒适、文明、宜居的江津,是大家共同的责任。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广泛宣传,主动监督。人人争当义务宣传员,带动并影响身边人,监督督促周围的人。我们热忱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参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并恳请广大市民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建设、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予以举报监督。

二、积极配合,遵守法律。不在小区道路、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小区空地等违法搭建;不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抗震板进行建设;不“前接后搭”(前接门面,后搭厨房厕所等)、乱建围墙、乱开门窗、乱搭棚阁;不批少建多、加高加层。

三、严格执法,严肃纪律。各镇街(平台)、职能部门要加强宣传,加大巡查和处置力度,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责,在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中,要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带头遵守各项规定,违反者将由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全体市民要遵守法律法规,不乱搭、乱建,否则将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全区所有单位、个人要主动配合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自觉服从镇街(平台)、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不得阻碍、破坏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

市民朋友们,江津是我家,美丽靠大家。城市的未来掌握在你我手中。我们作为城市的一份子,只要敬畏法律,约束自我;尊重规划,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

江津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
                           2016年10月

区违法建筑举报投诉中心举报电话:023-47280112
(每天9:00—18:00 不分节假日)

http://oldpic.52jiangjin.com/uploade472012/201610/24184530721.jpg

huayx2 发表于 2016-10-24 19:37:15

东城中央4懂33楼多出个34楼了,忘重视

qd海 发表于 2016-10-25 08:13:26

关键举报了到底管多少,有多少作为?不要举报了属实,查了但是没有结果,那就悲哀。但是还是要试,大家积极点,看到底管不管

jjlr_2009 发表于 2016-10-25 11:14:51

还需要举报?站在高处一看。。。。。。。。。。。。。

灵子 发表于 2016-10-25 16:41:34

不是物管都统计了的吗,我看到有人统计也,还要举报,摸到鼻子哄眼睛

168168 发表于 2016-10-25 19:03:53

第一次垂手可得,你不了解可以........第二次你轻车熟路,你说又不敢.......第三次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你有......

qd海航 发表于 2016-10-27 10:53:38

江津金江港湾乱搭乱建蔚然成风,重庆电视台也报道过,怎么我让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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