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巨恒物业公司(被告)提交的所谓的证据中看到,要么就是为了保洁员漆贤邦推卸责任而故意篡改会议记录,要么就是侵权我们小区所有业主的合法利益。不管是哪一条,都违背了一个物业公司最基本的诚信,有这样的物业公司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还有保障吗?
2017.01.06,物业公司人员打电话给我,说给我私下协议,7号把我骗到巨恒物业的办公室,对于我所提出的问题一个都没有回答,他们私自篡改会议记录,员工先签字,他们后补上去,不签字要扣10元,因为被告律师笃定目前的司法笔迹鉴定存在一定的技术欠缺,所以为虎作伥,既然提交在法庭上的记录是真实的,那么物业又欺骗了小区所有的业主,我恳请网络的力量给予弱势群体的帮助,因为漆贤邦到现在9个月了,生活还不能自理。谢谢!
D栋1单元24-8业主:陶仙
联系电话:133 9089 9260苏州
微信号码:Q37381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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