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战士
发表于 2017-6-2 22:23:49
江津区几江街道南门社区云鼎阳光业委会成立于2016年8月30日。同年9月19日,小区开发商重庆祥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用业主的身份,以该委“成立并未经过业主大会选举,其组成成员长期拖欠物业服务费不具备成为业主委员会的资格”的名义,向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几江街道办事处,业委会是第三人),要求撤销业委会的备案。同年11月2日,江津区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其间,原告曾经申请中止诉讼。2017年6月1日,重庆祥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撤诉申请。6月2日,江津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作出裁定:准许原告重庆祥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诉讼费25元由祥瑞公司负担。至此,这场历时9个月、云鼎阳光小区数千业主颇为关注的诉讼案件终于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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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歪歪72
发表于 2017-6-3 06:28:30
理亏吗?撤诉为什么拖这么久?以业主身份?套路啊
太平天国战士
发表于 2017-6-3 12:56:27
多行不义必自毙!
太平天国战士
发表于 2017-6-3 13:01:39
2013年朗苑业委会就被祥瑞告垮的!
torres
发表于 2017-6-3 13:08:16
垃圾祥瑞,流氓公司。
qd只想做个好人
发表于 2017-6-3 16:41:01
为云鼎阳光业主点十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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