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小车任性起步,西湖桥头撞飞摩托车!
2018年8月1日9时,驾驶员杨某驾驶机动车从西湖镇街方向沿省道311线往西湖镇水庙村方向行驶,当行驶至西湖镇桥头加油站时,杨某靠边停车放下乘客,随后驾车起步,由于未充分观察路面情况,杨某与赵先生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了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坐人温女士受伤以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责任划分
从动图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事人杨某由于驾车起步时未充分观察路面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巡提醒
驾车起步,很多司机觉得小事一桩,什么打转弯灯、什么观察后方来车、什么缓慢起步……都是不存在的,可就是这样盲目的自信,导致起步事故频发。交巡警提醒,起步一定注意两个字:安全! 所以,你应该做到——
第一步:打转弯灯第二步:观察后方来车第三步:缓慢起步文章转载至 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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