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江津的猪肉产品销售者,个人、企业都看过来
为防止非洲猪瘟染疫猪肉和病死动物产品进入我区市场、流入餐桌,确保全区人民食品质量安全,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请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冻库及其他猪肉产品销售者
(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不得购进和销售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省份的猪肉产品、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以及病死猪肉产品或死因不明的猪肉产品。(二)发现违规购进和销售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省份的猪肉产品、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肉产品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二:餐饮企业、食堂及其他餐饮服务单位(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不得购进和使用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省份的猪肉产品、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以及病死猪肉产品或死因不明的猪肉产品。(二)遵守《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产生的餐厨剩余物加强管理,防止流向养猪场。(三)发现违规购进和使用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省份的猪肉产品、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肉产品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三:食品生产企业(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不得购进和使用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省份的猪肉产品、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以及病死猪肉产品或死因不明的猪肉产品。(二)发现违规购进和使用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省份的猪肉产品、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肉产品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如有发现“两章两证”不全、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等动物产品在销售要及时向江津食药监分局(02347560043)报告,防止不合格肉类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
*江津食品药品监管
多辟谣,真的只传染猪,不会传染人的 这个年生,吃什么都要多注意 好久才能过去啊,要过年了 颜如 发表于 2018-12-27 17:45
好久才能过去啊,要过年了
对头哈,今年的腊肉怎么办 多吃素,少吃肉 尝试整点牦牛肉过年,现在预定便宜。
http://pic.app.e47.cn/20181227_324167_154590685983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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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要人们改变食肉品种的节奏,吃什么肉更安全呢?想一想可能蚂蚁肉安全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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