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没有?江津民国和解放后的土地证。
民国36年,江津双河罗姓人家因扩宽房屋向肖姓人家出卖房屋田地等,市值法币一百万元,请了中间人、见证人等签字为据,契约上有详细的房屋土地信息,上完了官税,盖上了江津官印,永远管业。解放后,1953年江津政府据以前契约向肖家人发放了"四川省江津县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双河乡当时属江津十八区福寿乡骑龙村,土地证上有江津县人民政府官印,有时任县长赵中幼、李葆良印鉴,肖姓家人情况,房产土地信息等。它见证了江津土地权属见证,作为地方历史文物资料,值得收藏。地契由卖方书立,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坐落、四至,地价,出让条件,当事人双方、亲属、四邻、中人及官牙等签字盖章。未向官府纳税前的地契称为“白契”,经官府验契并纳税后称为“红契”。只有“红契”具有法律效力。
地契由买方保存,作为土地所有权凭证,可以凭它作抵押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国家土地征用条例公布前(1953年11月前)土地允许买卖,在买卖土地时仍需书写地契。
地契作为古代土地所有权凭证,可以凭它作抵押。旧时多在宣纸上用毛笔书写而成,古时的地契,分为“白契”和“红契”,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草契或白契。而官府办理过户过税手续后,加盖州县官印就成了官契或红契。
地契作为见证我国土地权属变更的重要历史资料,真实地反映了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权属变更及对土地的管理制度,甚至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最为轻盈单薄的纸,承载了中国最为深刻厚重的历史。 (杨清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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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没见过
确实没见过 不晓得好老的了! 祖祖辈的东西?! 确实没见过 见怪不怪,这个保存在这儿就一个念想,五年前我没搬家前我家也有这个,这个上面的买家肖光桥就是我一个村的人,人还健在,现在快九十了。像是以前双河骑龙五队(又叫高房村五队)的,现在叫双福怡云村。老地方就在双福皮草城与国际农贸城之间。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我本地人。 luoenag108 发表于 2019-1-8 14:25
见怪不怪,这个保存在这儿就一个念想,五年前我没搬家前我家也有这个,这个上面的买家肖光桥就是我一个村的 ...
谢谢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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