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一小区房屋被出租,它究竟属私人物业还是业主共有?真相来了...
前不久,鼎山街道明月天意小区的业主通过问政平台反映:小区楼下的一处区域被开发商出租了,而业主们认为,这片区域应该是小区业主共有。事件原委到底如何?一起关注记者发回的报道。
开发商私自出租公共区域?
记者来到明月天意小区,一些业主正聚集在二栋第一层的通道,一旁就是业主们口中所说的公用区域。
走进室内,里面有几位装修工人正在作业,业主们认为:该房屋应该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出租给他人装修食堂,没有经过业主的允许。
据明月天意小区业主陈波介绍:“从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的这个文件上看,他们装修的这个位置属于配套,我们业主认为这是小区所有业主的一个活动范围和场地,开发商私自进行了出租,拿来做职工食堂,这个情况没有征求过广大业主的意见,私自出租。
出租屋作食堂?业主焦心了
经过和物业公司沟通,业主们获取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的甲方就是该小区的开发商,合同明确:甲方把近300平方米的会所及社区用房出租给乙方用作食堂。听说自家的楼下被开发商出租了,还要用作食堂,大家觉得这会影响小区居住环境。
明月天意小区业主古纪洪表示:“居住环境就是讲宜居,这样搞起肯定有油烟,空气质量,居住环境都有所改变,对业主也有一种心理伤害,买个房子肯定是想居住舒服。”
装修持续了几个月,业主们认为,装修工作应该停下来,各方先处理好是否允许出租的问题。
明月天意小区业主刘家兰表示:“前几天我们喊他解决好了再施工,但是他们一样在施工,没有停过。”
虽然租赁合同上的出租方是开发商,但业主们坚持认为这片区域不是开发商的物业,而是业主共同所有,他们希望能够把产权归属问题弄明白。
明月天意小区业主纷纷发声:“我们希望相关的职能部门能够出面协调,这样是不是合法合规,给业主一个交代。”
官方回复:这是开发商私人物业
业主们口中的这片区域究竟是属于开发商的私人物业还是业主们的共同所有呢?
截至记者发稿时,鼎山街道办事处已经通过问政平台回复称:装修的房屋在竣工时被确认为社区服务用房和会所,但在2016年,开发商通过相关手续对其进行了置换,因此,装修区域的产权是属于开发商的私人物业。看到这里,相信业主们心中的疑惑也打消了。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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