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一起事故致4人受伤2车受损,只是因为司机开车时犯了这个错
关于分心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我们不止一次讲过,其中讲得最多的是在驾车过程中使用手机,我们先来看几起以前的事故案例回顾
2019年12月20日,游某驾车从江津区油溪镇往江津城区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油溪大桥路段时,手机铃声响起,游某降低车速准备接电话没想到手一滑手机却掉了,游某低头去捡手机,车辆撞上了路沿。
2019年12月14日11时30分许,李某(女,32岁)驾车行驶至江津区金钗井路段时,因低头拾取掉落在车内的手机导致操作不当,车辆与车行方向右侧的隔离护栏、灯杆发生了碰撞。
2019年11月23日,在江津鼎山长江大桥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故,王某(男,26岁)在低头拿手机的瞬间,车辆撞上了桥面的中央隔离护栏。
今天这起事故也同样是一部手机引发的。我们今天换个叙事顺序,先来听听看当事驾驶员之一——陈某是如何讲述这起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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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陈某这么淡定,大家是不是都以为这起事故应该不大?其实,这起事故是这4起事故中,最严重的一起。
该起事故发生于7月24日12时07分许,事故地点是仁屏路17km+850m(西湖镇新屋基)路段。事故发生时,陈某正驾驶小型轿车沿仁屏路从江津往西湖方向行驶,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低头拿手机导致车辆越过道路中心实线,与相对方向驶来的由黄某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客车驾驶员黄某及3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索性几人均无大碍。在本起事故中,陈某承担全部责任,黄某无责。
小型轿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故发生时惊心动魄的瞬间。wxv_1449942155761696769
大家都知道在驾驶过程中不能分心,不能使用手机,但很多驾驶员总是忍不住,听到电话一响就想拿起来看,有些甚至没听到电话响都忍不住要将手机拿手上玩一玩、看一看。在驾车时使用手机危害有多大呢?请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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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我们应该对所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引起足够的重视须知安全细节虽小,忽视易酿大祸电话,可以等会儿再接!消息,可以晚点儿再回!视频,可以停车再看!游戏,可以回家再玩!生命,没有了就再也没有了
请记住:事故不可逆转,生命不能重来
开车时请放下手机谨慎驾驶
来源:江津区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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