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rjccbr 发表于 2020-10-19 17:03:08

为了给患癌的父亲止痛,江津一对母女找来罂粟种子播种,结局让人感动!

江津普法案例
渝津检刑不诉〔2020〕Z216号案件回顾经依法审查查明: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9月左右开始,被不起诉人雷某甲和蒋某某(另案处理)母女,为给雷某甲患癌的父亲雷某乙止痛,雷某甲找来罂粟种子播种,日常由蒋某某负责施肥、除草。
2020年4 月14日,被不起诉人蒋某某和雷某甲种植于房屋附近蒜苗地的罂粟被下乡扶贫的塘河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发现,二人随即按要求将罂粟铲除。
经民警现场清点,涉案罂粟共计840株。被不起诉人雷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公诉意见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雷某甲伙同他人非法种植罂粟,共计840株,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行为,但被不起诉人雷某甲为给患癌家人止痛而种植罂粟,在政府工作人员要求后即时铲除,属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雷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7月29日


被告人情况
被不起诉人雷某甲,女,1975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02251975********,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和住址重庆市江津区**镇**村**组**号。
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于2020年6月1日被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监视居住。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

东方龙 发表于 2020-10-19 17:09:34

确实动人啊

加载中…… 发表于 2020-10-19 17:36:17

不要违法

江津小西 发表于 2020-10-19 19:44:54

有点伤感

李思琪 发表于 2020-10-19 19:48:15

加油

WCF 发表于 2020-10-19 20:18:10

是一个孝子

简简单单26 发表于 2020-10-20 06:05:05

愚孝

潶Sè縵陀邏 发表于 2020-10-20 07:17:54

人性化执法挺好的

水莲 发表于 2020-10-20 07:23:15

愚昧

开心快乐16 发表于 2020-10-20 09:29:40

孝心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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