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司机注意!这些信息你一定要知道!今年4月实行!
各位江津驾驶人注意!今年起,交通违法记分规则有重大调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之前小编就有提到过交通违法记分规则有重大调整即将要实行的交通记分新规今天再为大家整理一下速来了解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从12分、6分、3分、2分、1分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五档具体的分数变化还有
周期记满12分可以不降级
推行学法减分措施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优化调整记分分值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不记分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记分周期满12分可以通过学习和考试实现不降级
替人消分,一次性记12分
以前替人消分可能面临暂扣驾照、被罚款的情况根据新的法规来看替人消分会被一次性记12分!
这4种交通违法行为,变为记9分
①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②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④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该3种交通违法行为,有调整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6分)
2、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6分)
3、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新增)
这些违法行为部分上调和下降
-这2种违法行为,扣分下降-6分降至3分1、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由6分降至3分)
2、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由6分降至3分)
-这2种违法行为,扣分上调-2分上调3分
1、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调整至3分)
2、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调整至3分)
-以下交通违法行为-3分降至1分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3分降至1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至1分)
3、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3分降至1分)
这些条款也有新变化!
◆ 旧条款: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记12分)。
◆ 新条款: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记12分)。
◆ 旧条款: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记12分)。
◆ 新条款: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12分)。
◆ 旧条款: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记6分)。◆ 新条款: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记6分)。
◆ 旧条款: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记3分)。
◆ 新条款: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3分)。
◆ 旧条款: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记3分)。
◆ 新条款: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记3分)。
◆ 旧条款: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
◆ 新条款: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记1分)。
◆ 旧条款: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记2分)。
◆ 新条款: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记1分)。
◆ 旧条款: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记1分)。
◆ 新条款: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记1分)。
条款增加
1、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2、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1、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2、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3、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4、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5、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大家开车一定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哦~
来源:公安部官网
谢谢提醒啦 这也太多了 学习了 没车。。。。 学习了 没车 哇哦 新规定更好了 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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