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蔷薇 发表于 2024-9-29 15:01:49

最近发现个问题,婚姻法规里有一个超级bug

婚姻法规里有一个超级bug,那就是离婚时,要把未成年子女判给谁(或者大龄子女自己选)。但是,子女是子女,和父母两个人离婚没有直接关系啊!离婚只是两个人结束夫妻关系,分割财产,但子女和父母的关系没有变啊!
搞不懂,为何要刻意去让子女断/判给谁呢?
我建议:离婚不改变子女的现状,只是子女可以选择常住在谁那里,父母以前该付出多少钱,以后还是照常付出。离婚只是两个大人之间结束关系,和小孩没有一毛钱关系!

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高洪 发表于 2024-9-30 10:19:31

这么做恰恰是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

老来乐翻天 发表于 2024-10-2 04:00:46

离婚了孩子也受伤的

梦兰亭177835514 发表于 2024-10-2 06:11:38

跟谁都有理

秃翁 发表于 2024-10-2 06:23:10

是啊

wm6605 发表于 2024-10-4 22:04:06

不改变孩子的现状是最好的选择

刘义文 发表于 2024-10-4 22:06:07

路过

刘义文 发表于 2024-10-4 22:06:47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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