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江津!随意变道“易”惹祸 开车上路需有“道”
驾车过程中总有驾驶人没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未经观察随意变道 极易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
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警示案例
1月24日,龚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几江街道金科世界城路段变道时,与魏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龚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龚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
变道前请牢记“一灯,二镜,三方向”确认安全再变道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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