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闯红灯曝光!宁等三分,莫抢一秒!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交通规则
可总有一些驾驶人或分心无视
或直接无视交通信号灯的存在
“不受灯控限制”肆意穿行
这不仅影响城市形象
更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今天江津公安交巡警
对部分闯红灯的驾驶人进行曝光
请各位驾驶员引以为戒▼
违法车辆:渝F2**15
违法地点:九江大道与福星大道路口
违法时间:2025年7月24日
违法车辆:渝ABD**17
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琅山大道路口
违法时间:2025年7月28日
违法车辆:渝DJ**73
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琅山大道路口
违法时间:2025年7月25日
违法车辆:渝ADV**38
违法地点:西门路与西园路路口
违法时间:2025年7月31日
违法车辆:渝ADV**15
违法地点:南北大道与享堂北路路口
违法时间:2025年7月31日
违法车辆:渝ABF**05
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塔坪路路口
违法时间:2025年7月31日
违法车辆:渝A9**60
违法地点:沿江公路梁家路口
违法时间:2025年7月30日
违法车辆:渝AK**38
违法地点:东江路与石稻路路口
违法时间:2025年7月30日
违法车辆:渝BT**8K
违法地点:S107省道46公里荧鸿城路口
违法时间:2025年7月30日
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为的是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也是为了道路的有序畅通
图一时之快
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
甚至是生命的代价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将被依法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闯红灯的危害
(一)损害公共交通秩序。在交通通行规则中,红绿灯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车辆,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有序。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随意闯红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极为严重,大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二)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闯红灯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可能还会产生第三方的受害者,不仅仅是自己的车辆和自己的人身安全会受到损害,对方的生命安全也会遭到侵害。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闯红灯危害大
红绿灯前“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希望所有的交通参与者
都能杜绝侥幸心理
遵守交规
共创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江津交巡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