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二妹 发表于 昨天 17:21

12月20日渝超比赛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

2025年12月20日,重庆市江津区将举行“2025重庆城市足球超级联赛”(简称“渝超”)。为确保比赛期间广大市民人身安全和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在江津区举行“渝超”比赛期间,将对周边相关区域进行无人机临时管制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飞时段及区域1.禁飞时段:2025年12月20日17: 00—22:00。2.禁飞区域:重庆市江津区体育馆周边1000米区域。二、禁飞类型在临时管制禁飞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宣传、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低慢小”航空器即具有“低空超低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有飞行必要的,请按以下步骤提请审批报备:(一)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完成身份信息登记与飞行报备;(二)向承办方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提交飞行申请,取得其书面同意;(联系电话:023-47522353)(三)向江津区公安局完善报备手续,报备时应提供承办方书面同意文件、无人机型号、SN码、飞手相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等。(联系人:罗警官,联系电话:19802779844)四、责任追究临时管控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群众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临时管控禁飞相关规定,危害低空安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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