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关于组建江津区游泳队合作招募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关于组建江津区游泳队合作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23〕20号),为充实我区竞技体育运动项目,依托区体校的输送通道,挖掘、培养我区游泳运动后备人才,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加快推动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现将合作招募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实际抓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选拔部分优秀学员进行专业游泳技术训练。
(一)短期目标(2年内)
完成队伍选拔与组建,建立标准化训练体系,培养队员基础竞技能力,组队参与市级业余游泳赛事。
(二)中期目标(2-4年)
打造一支具备区域竞争力的专业队伍,在市级及以上游泳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长期目标(4-6年及以上)
形成选拔、训练、输送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在市级及以上游泳赛事中取得前八名成绩,向专业队伍、高校等输送优秀运动员。
二、建队类别
(一)青训队伍
由合作方通过市场运营的方式招收学员(年龄段不限),按照标准化训练体系,培养队员基础竞技能力,为精英队伍各年龄段搭建梯队。
(二)精英队伍
对照市级专业队伍的年龄结构,参照其他区县队员年龄组别的设置,组建6-8岁组、9-10岁组、11-12岁组三个梯队。
三、精英队员选拔标准与流程
选拔范围面向有江津区户籍的学校在读学生,以及游泳俱乐部进行公开选拔。
(一)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游泳运动,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皮肤病、癫痫病等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需提供 3 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2、技能条件:年龄 6-12周岁,掌握自由泳、蛙泳中至少1种泳姿,能独立完成 50 米不间断游进。年龄12周岁以下者(含12周岁),若获得市级游泳比赛成绩或有参赛经历的可优先录取。
(二)选拔流程
1、报名阶段:通过区文旅委官网、江津体育、江津文旅等官方媒体,以及区教委发文等方式和渠道发布招募公告,采用报名后集中选拔的方式。
2、测试阶段:分批次进行体能测试(肺活量、耐力跑)和技能测试(指定泳姿计时游、出发与转身技术评定),由教练组现场打分。
3、综合评定:结合测试成绩、体检结果、运动经历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4、公示与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区文旅委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放录取通知,由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区体校与队员和监护人共同签署《参训协议》、《安全责任书》、《入队承诺书》。
四、合作方式
按照“社会运营,政府兜底”的原则,青训队伍通过有偿的方式将江津区游泳馆室内恒温游泳池提供给合作方开展训练。精英队伍通过无偿的方式(注册或备案队员)将江津区游泳馆室内恒温游泳池提供给合作方开展训练,由合作方根据本公告内容制定建队方案,包括训练管理体系、训练计划等。(报名时需提交建队方案)
五、合作期限
按照重庆市第九届运动会作为合作周期,框架协议为六年,即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重庆市第九届运动会结束。合作协议实行两年一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签订合作协议的标准。
六、青训队伍训练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 费用标准:合作方按“江津区游泳馆培训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收费标准)10元/人/次向中心缴纳费用,并保底每年不得低于35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即3500人次,超出部分按收费标准据实结算。
2. 支付方式:合作方按照先使用后缴费的原则,以年为单位支付。
七、资质要求(以下资质证件需报名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同时,需依法取得游泳项目经营的营业执照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具备三人以上(含三人)的游泳项目教练员,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28日(法定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江津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211办公室
九、报名程序
1.制作报名文件:根据本公告的内容制作建队方案和青训队伍训练费用报价表。
2.提交报名文件:提交报名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需带上单位授权书。
十、评审程序
评审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资质审查,对拟合作方结合江津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建队方案进行评审。最终,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择优确定合作方。
十一、结果公示
最终的评审结果,通过“江津体育”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2个工作日内签订协议。
十二、联系方式
重庆市江津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3-47522546
重庆市江津区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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