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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市政执法工作,经鼎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执法协管队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市政执法协管队员14名(限男性)。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具有重庆市江津区境内户籍,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企业用工标准。
4、年龄18-40周岁之间,(即1975年8月18日后、1997年8月18日前出生),身高1.65米以上。
5、中共党员、复转军人以及具有驾驶技能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不得聘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在工作期间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日至 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鼎山市政监察大队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元帅大道65号,元帅广场聂荣臻铜像旁);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市政园林所(大厅二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旭,47559279、15213095074;郑容,17783050838。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协管队员登记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复员(退伍)证、驾驶证者一并提供(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初审: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报考人员名单。
(五)报考者本人无法前往报名的,可将上述资料交与被委托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六、招聘办法
采取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 1500米长跑,分值为30分。
(二)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均参加面试。
主要考察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满分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以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企业用工体检标准》结合招聘实际需求实施。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鼎山街道办事处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
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按规定组织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七、人员确定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由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对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五个工作日)的法律知识、文明执法培训和军事训练后上岗。
八、管理及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情况续签。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现有市政协管人员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九、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严肃纪律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2015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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