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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女子打架后损毁监控设备,涉嫌违法被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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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3 14: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华龙网12月12日16时07分讯(通讯员 沈开全)江津一女子与人打架后,害怕受到公安机关处罚,擅自将现场监控存储设备拆下并损坏。结果,涉嫌毁灭证据、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今年11月20日下午2时许,江津区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白沙镇川江路某汽车修理店内有人在打架。白沙分局接到处警指令后,立即安排民警前往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两名中年女子在店里仍在互相争吵、谩骂,一旁有3名男子在不停地劝解。民警初步问清基本情况后,将当事双方口头传唤到分局继续接受调查。
经查,参与打架的两名年女子分别叫钟从会和胡清芬(均系化名),在汽修店修车时,因钟冒了轮,二人先是发生口角,继后又发生了抓扯,抓扯中钟、胡二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公安民警通过必要的调查取证后,将二人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治疗。
事发后,钟从会因自己伤势较轻,担心自己会受到处罚,便专门来到汽修店,擅自将店门口的监控主机拆下,拿去找人处理视频录像内容。遭到拒绝后,钟从会便使用螺丝刀将监控主机进行拆卸并安装回去,导致监控主机无法正常运行,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违法嫌疑人钟从会的行为,属于涉嫌“毁灭证据,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12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给予钟从会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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