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5月16日16时电(记者 袁菲)注意了!2018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记者从区卫计委了解到,申报家庭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我区且双方均不是城镇职工;出生年份为1998年出生的独生子女家庭,1997年出生的独生子女漏报家庭以及2007年至2015年期间出生的独生子女漏报家庭。
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交材料。申报时,需提交申报人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明)、江津区内邮政储蓄存折本(必须是一人一本、个人结算账户、不接受银行卡)、子女身份证(户口薄)等。此外,下岗职工还应提供下岗证件;离婚(再婚)者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值得注意是,对于1997年出生的独生子女漏报家庭,已经申报过的不再申报,明年也不再补报补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