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共计5名(其中兼职驾驶员2名,均需具有B照驾驶资格;战斗员3名)。 三、工作内容 消防、市政协管、应急、抢险救援,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事务。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二)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战斗员18—40周岁,驾驶员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曾在消防部队服役、退役军人优先。 (三) 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治安拘留、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吸毒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消防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江津区吴滩镇安监办。 联系人:匡勇,联系电话:15823212947。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伍士兵需带退伍证;有相应技术证书的可提供证件复印件。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考核。 (三)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写作能力,满分为30分。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满分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体能测试 2个项目:3000米中长跑,18至30周岁:17分钟以内为合格、16分钟以内为良好、15分钟以内为优秀。31至45周岁:18分钟以内为合格、17分钟以内为良好、16分钟以内为优秀;100米短跑,18至30周岁:15秒内为合格、14秒以内为良好、13秒以内为优秀。31至45周岁:16秒内为合格、15秒以内为良好、14秒以内为优秀。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人员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出现体检和政审不合格人员后,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五)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1个月,试用期内由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组织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构成:3名战斗员,每人基本工资2700元/月 通信费100元/月;2名兼职驾驶员,每人基本工资3400元/月 通信费100元/月。试用期待遇按基本工资×90%计发。 (二)正式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在吴滩镇专职消防队就职。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5类保险,个人自付部分在本人工资中代扣。 (三)在缴纳工会会费后加入镇政府机关工会,享受机关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公平公正,此次招聘消防队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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