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网讯(通讯员 沈开全)在江津区珞璜镇碑亭村有这样两兄弟,三十多年前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后,二人见面不打即骂。9月1日,兄弟二人在公交车站见面就又打了起来。结果,弟弟将哥哥打伤,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罚款。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当事人黄某福和黄某林系亲兄弟,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农村下放土地时,两兄弟便因土地面积问题产生了分歧。之后,二人遇事互不相让。2013年底,两兄弟因占地青苗补偿费分配问题大打出手,哥哥黄某福将黄某林眼部打伤。从此,黄某林对黄某福更是怀恨在心。今年8月31日,黄某林见黄某福从银行出来,手中拿了一张存折,便上前欲夺过来撕毁,被黄某福发现并跑掉。第二天上午,黄某林在珞璜镇公交车站准备坐车进城,发现黄某福也在那里等车,二人当即又为头天的事情争吵起来。争吵中,黄某林从地上抓起一根木棒朝黄某福头上打去,致其左面部血肿、头部轻型闭合性颅脑伤,花去医疗费用上千元。 黄某林的行为已违反我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涉嫌殴打他人。9月1日,江津区公安局依法作出给予黄某林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面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黄某林懊悔不已,并表示愿意承担黄某福的医疗费用。 民警提示:兄弟之间,手足之情。遇事要互相谦让,小事多沟通商量,大事依理依法妥善解决。切不可心胸狭隘,记仇记恨。更不能手足相残,互相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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