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江津区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100多万元,其中,残疾人生活补贴780多万元,残疾人扶理补贴1300多万元,惠及2万多残疾人。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国家为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生活水平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其内容是:对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50元/月,对一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60元/月,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0元/月。 为确保“两项补贴”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审核发放管理,严格按照“提出申请、镇(街)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局审定”的程序,对“两项补贴”实行按月报送、打卡发放制度。同时,各镇街设立残疾人救助服务代办点,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核、审批、上报,实行动态管理,把国家对残疾人的“两项补贴”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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