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得到一个消息: 今年我区首批7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下月发放,共计补贴各类农机620余台(套)。 可能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这项惠农政策,今天就让小编来仔细跟大家摆谈一下吧!
一、重要改变
去年来,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最大的变化是补贴过程彻底实现了去经销商化,补贴申请信息录入由以前的农机经销商代办变为由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受理录入。
二、享受补贴机具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江津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贴标准
江津区农机购置补贴实行中央财政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额以市农委按相关规定测算确定后发布的为准。
1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2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3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4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五、申请补贴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1(一)自主选机购机。 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2(二)补贴资金申请。
购机者自愿到户籍所在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注册登记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购机者跨地区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也可在经营所在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 申请材料:
购机者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登记证书原件)、领款人邮政储蓄银行卡(折)、购机发票原件(发票上应具有购机者、生产企业名称、机具名称、机具型号、机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信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委托个人代办补贴资金申请手续,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授权书。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应先到区农机安全监理站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办理牌照核发许可,申请补贴时提交行驶证原件。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的同时还应提供一套相应的复印件。 3补贴受理 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受理购机者的补贴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在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采集录入购机者、机具、购机发票等信息。 4补贴信息查询 为了有效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补贴系统会自动将各镇街审核通过的补贴相关信息实时链接到江津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61.128.225:88/JiangQu),然后进行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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