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起,中国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设立这一制度是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作为交通管理部门,最关心的当然就是孩子们的交通安全。经常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的朋友应该都知道,我们常常去到学校,给孩子们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保护自身安全。
虽然交通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及老师、家长都非常重视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教育,但由于孩子们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2018年3月10日19时52分,陈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国道210线从杜市往重庆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国道2101884km+800m(杜市镇蚊香厂路段)时,与前方同向公路右侧周某停靠在路边,装有树木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车厢上的树枝接触,然后撞上该车左后侧尾部,造成摩托车乘车人张某当场死亡,陈某和摩托车乘车人韩某(7岁)受伤。
  2018年3月8日17时10分许,余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沿江津区塘河连接线(塘河乡村路)由塘河三岔路往塘河场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塘河连接线高速路桥路段时,其车头部位与其车行方向由左至右横过道路的行人李某(10岁)发生碰撞,致李某受伤。 
   2018年2月25日14时15分许,石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王某(19岁)、张某(17岁),沿省道208线从石门镇街方向往石门镇永安村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重庆市江津区省道208线242Km+950m路段时,在前车左转时超车,与前方同车道内同向行驶由杨某驾驶的正在左转弯的无牌三轮车相撞,造成石某、王某、张某三人受伤。 2018年7月17日23时许,黄某(17岁)驾驶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杨某(16岁)由滨江新城往江津几江长江大桥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路乾和龙湾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撞上路边堆放的条石,导致车辆侧翻,造成黄某、杨某受伤。 
以上每一个事故都让人非常痛心!
我们不愿看到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今后 我们会继续将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我们相信 只有从小培养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 从主观上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才能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作为家长和老师 应该以身作则 给孩子们做好榜样 遵章守法行车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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