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9〕第13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 (2019年3月27日 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全面落实《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江津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作出以下决议。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使命;是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行动;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贯彻市委、区委部署安排,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江津,推进“一三三六”发展思路贯彻实施的具体行动。我们要立足区情,充分认识我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存在的困难和挑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统筹“建、治、改、管”,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明确重点任务、解决关键问题,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动一二三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创造高品质生活,凝心聚力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准确把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准确把握具体行动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做到有的放矢,务求实效。基本原则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施策,坚持综合防治,坚持改革创新。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步构建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形成绿色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奠定建成山清水秀美丽江津的坚实基础。确保水更清。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长江支流劣Ⅴ类断面,纳入国家考核的壁南河、临江河2个断面水质保持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镇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6%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3.8%和0.1%,分别控制在21116吨和2748吨以内。确保天更蓝。江津区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292天以上,力争达到300天,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达到44微克/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2.4%、14.9%和7%,分别控制在6.03万吨、5.34万吨和1.53万吨以内。确保地更绿。森林覆盖率达到54%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确保土更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比2013年下降6%。确保声更静。声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高于53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高于66分贝。确保环境更安全。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三、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工作 打好碧水保卫战。要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要以保护水资源、管控水岸线、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实现水安全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加大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确保长江江津段水质为优;要系统整治工业点源、农业面源、生活污染源,防范杜绝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城市建成区不良水体整治力度,统筹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努力实现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要坚决确保饮水安全,扎实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立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安全屏障,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稳定优质的放心水;要深化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和综合治理,打好黑臭水体歼灭战,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严究;要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积极防治地下水污染,保护好看不见的水源。 打好蓝天保卫战。要坚持多方齐抓共管,多领域协同并治,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切实降低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大幅度减少重污染天数;坚决限制或禁止重型柴油车进入中心城区,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新增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采用纯电动车,控制交通污染;以降低臭氧污染为重点,找准臭氧污染成因和有效整治方法;要以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为重点,控制扬尘污染;要以餐饮油烟和露天焚烧整治为重点,控制生活污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打好净土保卫战。要扎实推进工业面源污染防治,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物的整治;要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升级;要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监管,推动农用地土壤防治;强化“一查三治”措施,做好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草、还林进度,确保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打好国土绿化提升战。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大力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坚持守住存量、扩大增量、提升质量,努力实现应绿尽绿、宜绿则绿;要加强对四面山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实行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增强管护能力;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城镇绿化和农村村旁、水旁、路旁、宅旁“四旁”植树,形成“绿带、绿廓、绿楔、绿心”等城乡绿化结构。 扎实做好农村环境整治。要以“三清一改”为重点,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要扎实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全面贯彻“一控两减三基本”要求,切实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防农用地土壤污染,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要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和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质量;促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环境短板,让乡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扎实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要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重庆市环保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倒逼、考核问效,坚持工作倒排、挂图作战、动态销号,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要抓实抓好环保集中督察工作,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此为契机,加快解决我区突出环保问题,推动发展方式根本转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生态兴则文明兴。优良的生态环境既是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是创造良好招商发展环境的需要。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逐级夯实主体责任,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抓好工作落实,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区监察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监察职能,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全区稳步推进营造良好的实施环境。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和公益诉讼力度,为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区人大常委会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督和支持力度,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生态环保作出积极贡献。全区人民要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履行环保义务,秉承生态文明建设人人参与、生态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理念,在中共江津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江津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加快建成山清水秀美丽江津而努力奋斗! 来源:江津数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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