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江津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和服务质量评估办法征求意见会上获悉,江津已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并对建成投用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给予运营补贴,最高可获政府补助9.8万元。
据悉,截至目前,江津累计建设122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其中社区养老服务站44个,已运营12个;已建成农村幸福院78个。预计到2020年,江津将建成73个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132个农村幸福院。为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去年,江津出台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破解运营难题。
重点来了!具体怎样补贴?
社区养老服务站 500㎡以下将按2000元/月的标准核拨运行补助;501-1000㎡的按3000元/月的标准核拨运行补助;1000㎡以上的按4000元/月的标准核拨运行补助。 农村幸福院 则按500元/月的标准核拨运行补助。 达到规定要求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并接收江津区老年人入住 区财政还将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每年不超过5万。
例:以一个1000㎡的社区养老服务站为例,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每年最高可以享受4000元*12月(48000元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37人*1200元(45600元机构运营补贴),合计93600元的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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