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出台《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跻身全国前列。《意见》明确,首批41个镇街即日起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今后,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不清理宠物粪便、随意倾倒或焚烧生活垃圾等行为,将由镇街实施综合行政执法。 年底前所有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全面展开 根据部署,2023年年底前在重庆所有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全面展开。工作推进设有具体时间表,并立下三个目标。 到2023年年底,将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的执法事项纳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拓展到40%以上的执法领域、“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投入运行、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到10件以上,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到2025年年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拓展到70%以上的执法领域、“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迭代升级、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到30件以上、综合行政执法能力达到西部领先水平。 到2027年年底,乡镇(街道)“多跨协同、整体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实现常态化迭代升级、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到50件以上、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跻身全国前列。 明确列出镇街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意见》中明确列出了镇街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7项),以及赋予镇街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99项)。其中,通用赋权事项15项、自选赋权事项84项。 具体而言,涉及单位或者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处罚;对养犬人和管理人未立即清除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处罚等,与基层治理密切相关的众多方面。 通用赋权事项由乡镇(街道)全面承接;自选赋权事项由乡镇(街道)根据地理区位、人口规模、产业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选择承接,乡镇(街道)承接自选赋权事项不低于15%。 重庆市首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街道)名单(41个) 万州区甘宁镇 黔江区濯水镇 涪陵区马鞍街道 渝中区上清寺街道 大渡口区建胜镇 江北区铁山坪街道 沙坪坝区磁器口街道 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 南岸区南山街道 北碚区龙凤桥街道 渝北区龙溪街道 巴南区莲花街道 长寿区菩提街道 江津区双福街道 合川区清平镇 永川区朱沱镇 南川区三泉镇 綦江区隆盛镇 大足区龙水镇 璧山区河边镇 铜梁区东城街道 潼南区双江镇 荣昌区峰高街道 开州区临江镇 梁平区屏锦镇 武隆区江口镇 城口县复兴街道 丰都县高家镇 垫江县桂溪街道 忠县新立镇 云阳县凤鸣镇 奉节县兴隆镇 巫山县大昌镇 巫溪县通城镇 石柱县中益乡 秀山县中和街道 酉阳县黑水镇 彭水县郁山镇 两江新区鸳鸯街道 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 万盛经开区丛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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