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是“肉包铁”防护力较弱驾驶时一定要小心谨慎
将生命安全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
很多驾驶员不以为然随意
横穿、变道将安全抛之脑后
总觉得交通事故离自己很远
殊不知事故的发生就在那不经意的一瞬间
4月1日6时55分许,任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白沙镇川江路杨家湾路段横穿马路,在此过程中,与直行由赵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某受伤(两名驾驶员均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未受到致命伤害)及上述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任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任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赵某某无责任。
来源:江津交巡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