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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江津查获跨省非法营运,隐患“黑车”载“夕阳红”长途旅游被紧急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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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康养旅游本应是放松身心的惬意之旅,但近日在江津四面山高速路口一起“跨省夕阳红”乘坐隐患车辆的“旅游惊魂记”,被执法人员紧急叫停。

案情简介
8月4日上午9时许,执法人员在四面山高速路口执勤时,依法对两辆驶来的贵籍车辆开展例行检查。打开车门发现,狭小的车厢内,挤满了老年游客,个个面露长途颠簸的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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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车上老人来自某老年康养旅行团,从贵州习水出发,坐车跨越近百公里高速路行程,准备前往四面山景区开展康养旅游活动。可进一步检查发现,涉事车辆及驾驶员均未取得营运资质,系旅行团出于图便利和省费用的考虑联系的“黑车”,其中一辆车的轮胎纹路已严重磨损,存在爆胎风险,另一辆车的刹车系统也已存有轻微异响,安全性能堪忧。“高速公路行驶对车辆性能、驾驶员技术要求高,非法营运车辆没有经过正规营运安检,驾驶员也缺乏应急处置培训,搭载一群老人跑跨省长途,简直是拿生命开玩笑!”执法人员严肃指出,此类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更将乘客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境。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扣押涉事车辆并立案调查,涉案违法人员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对拒不接受现场检查、无证经营、在限期内拒不到指定机构接受调查处理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可以扣押机动车辆或者设施设备,出具扣押凭证,并责令其限期到指定机构接受调查处理。
温馨提示正逢暑期出行“进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秩序,护航群众安全出行,区交通执法支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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