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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弯让直行” 这是驾驶人学习驾驶起 
就要掌握的交通规则 
但仍有驾驶人忽视这条规则导致事故发生 
 
2025年8月12日18时,罗兴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沿珞璜工业园中兴二路行驶,当车辆行驶至中兴大道中兴二路路口右转弯时,与黄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及信号灯杆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罗某(小型轿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之规定。当事人罗某(小型轿车)负全部责任。 
江津公安交巡警提示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广大驾驶人在转弯过程中 
要时刻观察周边车况、路况 
注意避让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和行人 
切勿“急在一时” 
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转弯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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