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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事发江津!过弯不减速,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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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日常行车过程中
经常会遇到许多弯道
过弯道时
需要驾驶员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不然很容易发生危险
引发交通事故
↓↓↓↓

2025年10月12日15时23分许,宋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江津区国道353线从塘河镇往白沙镇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白沙镇恒和村村委会路段时越过路面中心线,与对向车道由杜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宋某受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人员并无大碍)及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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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驾驶员行经弯道时,未提前减速,导致车辆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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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驾驶员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摩托车驾驶员宋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江津交警提示
遵守交规,谨慎驾驶
是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
驾驶车辆在弯道行驶时
一定要做到减速、鸣笛、靠右行
拒绝弯道超车、占道行驶等交通陋习
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

来源:江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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