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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一批已达使用年限、无使用价值的废旧物资,拟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拍卖。本次废旧资产处置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开放参与。参与人须具备相应的废品回收经营能力,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自愿遵守本次处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物品清单 本次处置资产均为老旧报废物品,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包括:1.旧食堂连体餐桌椅;2.旧棕垫;3.废旧乒乓球台、旧吊扇、旧燃气灶;4.旧空调。 提示:所有物品均为报废状态,不保证可正常使用。 二、参与流程 1.现场勘查 勘查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3月23日(共3个工作日); 勘查方式:意向参与者电话预约后,到校现场勘查。 2.缴纳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200元(贰佰圆); 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 17:00 前; 缴纳方式:转至学校对公账户(以到账为准); 户名:重庆市聚奎中学校; 账号:311401010400195610000516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653014018; 用途:转聚奎中学2025年度秋季学期废旧资产报废竞价保证金; 未中标:竞价结束后无息原路退回; 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清运完毕后无息退回。 3.现场公开竞价 竞价时间:2026年3月24日8时30分开始; 竞价地点:重庆市聚奎中学校会议厅; 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三、竞买人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 2.具备搬运、清运、规范处置能力。 3.空调等涉环保物品须合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四、特别说明1.参与者在竞价现场提前登记,并提交资质复印件、竞价保证金凭证,领取竞价号码牌。 2.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搬运、装车、清运、处置,所有费用自理。清运期间服从学校管理,不得损坏校园公共设施。 3.处置收入全额非税上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范老师 电 话:18875010941,18203071941 地 址:重庆市聚奎中学校
来源:聚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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