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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日报讯(记者 陈婷 实习记者 刁先娅)7月23日,记者从区就业局获悉,2014年重庆市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预申报工作开始了,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即日起可到区就业局预申报。企业最高可获60万元的贷款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
据悉,申报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重庆籍居民;安置重庆籍农民工人数100人以上;2014年初至申报上月,企业与招用的重庆籍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申报的贷款类型为:企业在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取得的已归还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在当年未享受其他财政性贴息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报送如下材料:《重庆市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企业招用符合贴息条件的农民工名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银行资信等级证明、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农民工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工资表、工资凭单,人力社保系统出具的缴纳社保的情况材料;企业与招用上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在金融机构取得的短期贷款(贷款须在申报月前已归还本息)的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及还款凭证、银行对帐单、已支付利息的清单等。所有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即退回企业。
据悉,自2011年市级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政策实施以来,我区已有6家企业获得贴息160余万元。满足条件的企业,可提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区就业局预审,详情可拨打电话47557045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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