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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房地产公司(江津分公司),极其员工(曾祥敏)强行扣押自己的私人物品,声称必须拿400元的费用,住宿费200元,垃水电圾费用200元,不给就不准拿自己的私有物品,费用不是不出,但是为什么必须的拿400百元呢,房子是公司租的,免费的住宿,水电费平摊,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3个人平摊,每个人要400元的水电费用吗?
3个人加在一起共有1200的水电费用,就算天天24小时开灯用水,也用不了1200的水电费用,你们的水电费清单在那里?
为什么有权利扣押我的私人物品,为什么你们说拿多少钱就的拿多少钱,声称必须拿400白才能拿回自己的物品,那么请问我自己工作都不要了,还不准拿东西,请问是否我的工资可以给我了,你们会发工资嘛,你们这是诈骗,诈骗。
扣押东西几天,我是否要赔偿呢,强行索要费用,那我是否可以强行索要工资呢。
希望各界给与关注,还我私有物品,希望各界出面,让公司给与清单,给与说法,
本人姓名王飞,电话15223170755,此名是本人真实姓名,电话真实,身份证号码不便写上,此事已经报案,但还没结果,请各界网络媒体,参与介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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