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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公安局 沈开全)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江津某4S汽车城老板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将店里的一辆新车抵押给债权人,又深夜派人将车盗回卖给别人。结果,涉嫌犯罪被公安机依法刑事拘留。
位于江津东部新城的某4S汽车城,生意曾经红红火火。但最近因资金链断裂,贷款到期银行又不停地在催收,老板于某涛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几经周折,于某涛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江津的朱某某,双方达成了借款100万元的协议,约定借款时间为5日,每日利息按千分之三计算,并用于某涛与妻子使用的2辆宝马车及店内的4辆新车作抵押。
于某涛收到朱某某的借款后,立即将银行的100万贷款还了,随即又向该银行借款200万元。但由于外面欠账太多,到期后,于某涛只还了朱某某50万元本金和利息。随后,于某涛用一辆崭新的东风起亚“福瑞迪”汽车将2辆宝马车换回,并以7.3万元的价格作抵借款。在交接车辆时,按程序签订了《销售合同》,双方约定一手还款、一手还车。由于是抵押,于某涛只给了朱某某一套车钥匙,另外两套备用钥匙放在他自己办公桌的抽屉里。
今年7月27日晚,于某涛陪父母去元帅广场看音乐喷泉时,发现广场边停着一辆很像自己抵押给朱某某的那辆“福瑞迪”汽车。于是回到办公室拿出车钥匙,叫来在店里打工的表弟郭某,让他在夜深人静时去试一下能否发动该车。当日深夜,郭某拿着车钥匙来到该车附近,先用车钥匙上的遥控器把车门打开,随即进去发动了车子,并向于某涛报告了这一情况。于某涛让郭某先不忙动车,待次日凌晨两三点时,将车开至江津城区对岸的西彭镇某车行暂时停放。于某涛随后给该车行老板通话,让其找人将该车卖掉。第二天,于某涛又找人给该车增配了两套车钥匙。
8月3日上午,朱某某发现车子不见了,首先来到汽车城找到于某涛,询问是不是他们的人把车开回来了?但于某涛回答是“绝对不可能”!并让他再四处找找。8月5日,朱某某再次来到车城找于某涛,发现于某涛已离开江津,并失去联系,朱某某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公安机关随即立案进行了调查,并在现场周边的视频监控录像中发现了可疑情况。通过辨认,确定作案嫌疑人系于某涛车城的郭某。随即对郭某进行传唤,经审讯,郭某对自己受于某涛指使,将抵押出去的那辆“福瑞迪”汽车盗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随即将涉嫌刑事犯罪的于某涛上网追逃。
8月22日中午,于某涛在四川广安城内一面馆用餐时,被广安警方发现并抓获,江津警方迅速派人将犯罪嫌疑人于某涛押解回津。经审讯,于某涛如实供述了自己指使郭某将抵押出去的“福瑞迪”汽车盗回卖掉的犯罪经过。
犯罪嫌疑人郭某和于某涛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二人已先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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