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现象说明不是一个江津人问题了,形成一个这种群体了。
几种说明:
1.有人认为前面的公共停车位完全是自己的,我曾经针对这类现象说这类江津人自私。
2.是利用占据这些公共停车位,以不正当手段占据,要挟其他使用人得给我付费,说明这类江津人不但自私还黑心敛不义之财。
3.强占公共停车位,自己并不有效利用,但是一旦有人来停车,极可能会遭遇划车戳胎这种违法报复。
正常江津人都应该知道这就是某些江津人公开公然丑恶的低素质表现。
这样其实明的逼需要停此地江津车主,只得另寻他处,如果没有地方停,只得乱停,最后可能会面临罚款。
这种情况江津区警察局长,副局长,任何管事应该负主要责任,他们始终都看见的,只是渎职,只是故意视而不见,这种就是公权不公所造就和助长某些江津人各种各样丑恶行径的明证。
正常负责任的任何警察局长或各级负责人一看见这种苗子就会立刻命令这里的网格警(负责这块的基层警察按时解决这种情况)。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6年09月15日 19时44分24秒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