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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施行,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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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15: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津日报讯(记者 李婉龄)《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11月1日正式施行。哪些人需要办理?申请条件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10月31日,记者从区公安局了解到详细情况。
   
    “凡在渝居住的非重庆籍公民需要办理居住证。”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应由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证。另外,在渝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区公安局提醒,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住址变动的及时去办变更,信息变更或更正的要适时换领、补领。此外,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10类基本公共服务,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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