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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几江半岛
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了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几江半岛时代广场商圈环道实行逆时针单循环方式交通组织:环道线路(大什字—七贤街—滨江大道中段—通泰门—临江路—西门路—相府路—神仙口—天香街)只允许车辆呈逆时针单向通行,但西门路、通泰门和滨江大道中段允许车辆双向通行。
按规定线路运营的公交客车和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单行道限制。
二、禁止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7∶30-21∶00在时代广场商圈环道通行;禁止1吨以上(含1吨)货车7∶30-21∶00驶入滨江大道和滨江大道中段以南、东门路以西、南门路以北和西门路(大西门至滨江大道)以东区域道路。
三、在几江半岛道路实行机动车全城禁鸣。
四、规范商业**线路,禁止在大同路、南门路和时代广场商圈环道举行商业**。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交通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对阻碍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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