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国土房管局:
你们好!
我们是几江街道云鼎阳光业主业委会。新年后,我们小区的业主看见公示栏中贴出一张表,叫《云鼎阳光人员组织结构公示栏》,且不论这张图表中公示的人员的真伪,单是下面的落款“重庆新祥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这13个字,就吓坏了不少业主,因为我们小区原来的前期物业公司叫重庆市江津区祥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这个名称。我们小区有十栋高楼,其中四栋高楼前期物业合同已经过期,原来的物业公司至今并没有跟业委会签订新的合同协议。现在突然钻出来个新的物业公司,咋个不吓坏小区的业主们呢?最近,业主们纷纷询问业委会:小区是不是重新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我们无法回答。业主们因而意见很大。据说,前期物业公司不久前已经去有关部门更改了公司名称,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们更不知道。这种事关业主利益的事情,该公司既不在小区进行公示,也不告知我们业主委员会,在小区里产生了一些混乱。请问上级:原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妥当吗?我们业委会是否可以不承认他的合法性呢?
几江街道云鼎阳光业主业委会
2017年2月14日
IMG20170214120059_副本.jp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