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7-4-21 02: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楼主一看就是物业请的枪手发的软文哦~!
麻烦写点有水平的,不要找个半文盲来写些似是而非的东西!
要是没有业主委员会,估计物管要上天哦!
我不是云鼎阳光的业主,不过有亲戚和朋友在那。
我认为只有大多数业主自己合法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才会认真负责管理自己居住的小区!因为业委会的成员也是业主之一。
而物业公司是经营性质的,是以捞钱为目的,肯定是想尽办法搞创收和搞业主的钱,整得小区乌烟瘴气的。
就像一个国家,如果“主人”没有管理的权利,而让“仆人”来管理的话,“仆人”肯定是拼命捞钱把这个国家搞得一团糟,然后拍拍屁股移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