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了责任书,就是立下‘军令状’了,大家一定要遵守承诺,文明开展活动。”5月5日上午,江津几江街道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与辖区内72支文艺健身队伍的负责人签订了《广场文化活动责任书》,该责任书对广场文化活动开展的时间、场地、音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也为广场噪音装上了“安全锁”。
近年来,每天早晚,在几江街道各个小广场、空旷院坝,都能看到大批广场舞爱好者在翩翩起舞。随之而来的“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也成为居民投诉的热点。为进一步维护广场文化活动正常秩序,推动群众文化活动健康持续发展,几江街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与辖区各文艺健身队伍签订《广场文化活动责任书》的形式,对各种广场文化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根据责任书要求,有音乐伴奏的广场文化活动,应该在每日8:00—12:00,14:00—21:00之间开展。本着科学合理利用场地的原则,每场广场文化活动的时间应控制在2小时之内。逢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从考前15天到考试结束,应暂停有音乐伴奏的广场文化活动。而在场地要求方面,应尽量远离住宅集中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同时,不得噪声扰民,音乐声源处音量值不得超过85分贝,距音乐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处,白天的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晚上不得超过45分贝。多个团队之间音乐交叉形成干扰的,应友好协商控制音量,不得恶意比拼音量。
“辖区所有文艺健身队伍均已在街道文体中心进行了实名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队伍名称、人数、所属社区、健身场地等内容,由文体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几江街道文体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责任书签订后,该中心将安排专人不定期对广场文化活动进行巡视和指导,确保其内容积极健康,形式规范有序。若发现有违约行为,将取消其参与各项活动资格。
(几江街道 刘朦濛)

网络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