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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中考即将来临,为能给考生们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270号)等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2017年6月14日18时,几江、鼎山街道城区范围内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建筑施工、社会生活、文化娱乐、水陆交通运输及生产、经营等超标准排放噪声。
二、2017年6月7日零时至6月9日18时(高考期间)、2017年6月12日零时至2017年6月14日18时(中考期间),禁止在江津中学、实验中学东校区、田家炳中学考场、考点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此间,在江津几江半岛城区范围内禁止昼夜超标准排放噪声。
三、以上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需进行抢修、抢险作业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四、对违反本通告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由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乡建委、区文化委、江津工商分局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
区环保局:47520822(白天)47522457(夜间)
区公安局:110
区文化委:47531176
区城乡建委:47522747
区国土房管局:47522801
区市政园林局:47558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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