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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上午11点,高速公路五支队三大队执法队员巡逻至江津南收费站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发生自燃。
现场执法队员和驾驶员立即用灭火器灭火,但却没能控制火势。执法队员对现场进行了交通管制后,立即通知119。几分钟后消防员来到了现场控制了火情。由于此次自燃事故处理正确,对交通影响比较小。
高速执法队员提示广大司机朋友,出行前须对车辆车况进行认真检查;车辆遇到故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通行的应急车道内停放,并按规定在车后方150M以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开示宽灯和尾灯。并迅速拨打96096、12122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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