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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国土房管局:
你们好!
我们是几江街道祥瑞云鼎阳光小区的业主。今天向你们反映一事,急盼得到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小区一共有十栋高楼,业主2500余户,从2011年开始入住。6年来,我们小区的业主对物业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祥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今年更名“重庆新祥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小区到底有多少物业工作人员一直不清楚,而该物业公司也一直避而不谈,更没有主动在小区内公示。2016年8月,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为了有效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情况,业委会多次向上级反映,明确要求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定员定岗,将全体在编人员在小区内集体公示,以便业主们有事好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同时对物业的工作进行近距离监督。2017年1月,在几江街道物管科等的督促下,祥瑞物业公司在本小区公示了“云鼎阳光人员组织结构”表,一共是57人,但是仅仅公示数天后就自行撕掉。之后,业主们再也不清楚本小区到底有多少物业工作人员在为小区提供
物业服务,包括业主业委会也不清楚内情。根据小区的竣工图等相关资料显示,小区的建筑总面积是27.3万平方米左右,小区物业系建设单位重庆市祥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企业,属于二级资质,按照《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二级资质第一条“基本要求”第3款“科学合理配备物业管理人员,人均管理面积3201—3500平方米”的规定,我们小区的物业人员最少应该配备78名才算合格,可实际上该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长期缺额20余名。由于物业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致使小区的物业管理经常不到位,主们意见非常大,大家只好用拒交全款的方式来表达抗议,据保守估计,这样的业主数以百计,总共拖欠物业费用高达数百万。我们知道,物业人员的足额配置是服务好小区的前提和保证,但是很遗憾,我们小区居然相差这么悬殊。鉴于实际的服务人员数额名不副实,小区业委会按照业主们的反映,主动发函给物业公司,提请他们是否考虑适当降费,以达到质价相符的标准,可物业公司没有积极响应。最近,小区物业公司将部分拒交物业管理费用的业主告上江津区人民法庭,因此,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越积越深,形成恶性循环,给小区和谐与稳定造成一定压力。
业主们认为:重庆市江津区祥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虽然属于二级资质,但因为严重缺员缺岗,事实上并没有达到二级资质的相应服务质量,属于典型的质价不相符合的物业服务情况,因此,业主们强烈要求物业公司降低收费标准,达到名副其实。尊敬的国土房管局:请问我们小区的业主们的诉求是否依法依理?祥瑞物业公司的人员配备何时才能做到透明和合格?请领导百忙之中给予解答和帮助。
谢谢!
江津云鼎阳光小区袁鸣、余敏、林洪波、刁荣会等部分业主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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