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毕业生简章 一、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9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2017年江津区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2017年江津区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2017年江津区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五)服务期限有关事项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在江津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不得向区外交流或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报名、考点设置及现场资格审查 (一)考点设置及时间预安排 1. 考点预设置 分别在武汉大学、四川大学、西南大学设立考点。 每个考点招聘岗位及数量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和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2.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预安排 (1)网上报名及时间: 武汉大学考点: 2017年12月13日9:00-12月15日17:00 四川大学考点: 2017年12月20日9:00-12月22日17:00 西南大学考点:2018年1月3日9:00-1月5日17: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 武汉大学考点:2017年12月17日9:00- 17:00 四川大学考点:2017年12月25日9:00-17:00 西南大学考点:2018年1月7日9:00- 17:00 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具体地址将提前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和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3. 考试考核时间预安排 武汉大学考点:2017年12月18日-19日 四川大学考点:2017年12月26日-27日 西南大学考点:2018年1月8日- 9日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见考试考核通知书或现场通知。 考点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时间等,如有变化,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和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发布补充通知,并以补充通知内容为准,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 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将《报名表》投递至邮箱(查看原文),统一以“考点+岗位号+姓名”作为邮件名称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时,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网上预报名后,根据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 2.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规定时间未到达的视为放弃)。考生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①报名表;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生须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可先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岗位要求的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奖学金证明资料、职业(执业)或职称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⑤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⑥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⑦自荐书;⑧委托报名的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谁审核谁负责。符合岗位条件者发放考试考核通知书。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考核通知书或现场通知。 (一)报考附件1(岗位号1-21)及附件2(岗位号39、40、49、50、66)的考生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 专业技能测试 教育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英语学科用英语试讲),卫生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病例分析、专业知识问答等。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75分。 2. 面试 达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岗位匹配度等。考生用普通话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高于80分者方可确定为下一环节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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