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于长江沿线(江津段)砂石堆场 全面停运退场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长江岸线和生态环境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自然保护区“绿盾2017”专项行动巡查整改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江津区长江沿线砂石堆场停止砂石清运相关作业,所有用于清运作业的车船、机具必须全部撤离退场。对违反本通告,未按要求停止作业、逾期未撤离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3-47519176 特此通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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