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家住江津区玫瑰园的小美(化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遇见传说中的“塑料姐妹花”,而更让她没想到的是,这朵“姐妹花”小丽(化名)还是一只“白眼狼”,同处居室,同饮同食,却盗其钱财。4月16日,犯罪嫌疑人小丽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刑拘。 女子“引狼入室”家被盗 小美和小丽是多年好友,数月前,小丽来到重庆打工,得知小丽独身一人又没什么钱,小美便收留她住在自己家中。想着二人的姐妹之情,小美便没向小丽收取任何的食宿费用。 4月14日下午,在公司上班的小美突然发现自己包里的一千元现金不见了,一丝不详的预感闪过,小美赶紧放下手头的工作飞奔回家。果不其然,她放在卧室衣柜抽屉的黄金项链也被偷了。门窗没有被破坏,家里也没被翻乱,偷东西能偷成这样,八成是内贼,心有疑虑的小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小丽,心急如焚的她赶紧拿出手机给室友小丽发了微信—— “你为啥偷了我包里的钱,还偷了我柜子里的项链?” “我马上回来给你钱,我没偷。” …… 单纯的小美心想着,只要小丽把偷的钱和项链还了,自己便不再追究。 事发后第二天,小丽虽将一千元现金还给了小美,可对于黄金项链的下落,小丽始终只字不提,只称“项链会还的”。 日复一日,黄金项链的影儿都见不到,忍无可忍的小美不得不报警求助。
小美和小丽的微信聊天记录 民警“对症下药”速破案 4月16日,东城所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处置,小丽被依法口头传唤至东城派出所接受调查。 “我只是事先没有告诉她(小美)……”面对民警的讯问,小丽显得十分淡定,一直声称是“拿”,始终不承认盗窃。 办案民警刘飞、周礼科不是第一次遇到法律意识如此淡薄又如此狡辩的嫌疑人,凭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刘飞迅速掌握了小丽的犯罪心理特征——针对小丽的侥幸心理和对朋友小美的愧疚,民警以情说理,以事说法,最终小丽认识到自己“不问自取”的行为是错误的,更是违法的。随后,小丽向民警坦白,因为打牌输了,她就想偷钱和项链来“搏一搏”。 小丽由于一时的贪念和法律意识淡薄,而触犯法律。虽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却自此失去了友情。如今,纵使她追悔莫及,也仍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犯罪嫌疑人小丽已被依法处以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讯员 胡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