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日报讯(记者 郭开星)4月24日21点,津城气温骤降、夜雨骤下,区环保局和区公安局执法车的灯光划破宁静的黑夜,悄然向几江街道五举村驶去。“今晚,我们要对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某泡菜生产企业私设暗管违规排放污水一案突袭检查,现场调查企业非法排放行为!”区环保局行政执法大队政委王勇说。 4月21日,市第八环保督察组接到群众举报,重庆市江津区楼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楼全食品”)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接排入长江,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由于此案性质较为恶劣,接到督察组转办后,区环保局会同区公安局第一时间启动了联合执法机制,决定在当晚“夜袭”楼全食品,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 楼全食品位于几江街道五举村,于2012年注册成立,主要从事蔬菜制品(酱腌菜)经营生产,年产酱腌菜总量约400吨。该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清洗、加工泡菜环节产生的高浓度盐渍废水。 当晚,楼全食品生产区域一片黑暗,多方联系之后,该企业的负责人阙某紧急来到现场。他告诉联合执法队的执法人员,由于蔬菜原料未成熟,企业已于半月前停止生产。执法人员向阙某出示了执法证件、说明了执法事项后,随即走进生产车间,仔细核查了企业相关资料,查看了企业泡菜池、盐渍池、转换池、排口以及环保设施,详细问询记录了该厂的生产、废弃盐渍水处理、排放等情况。 就在随行监测人员采集盐渍水样品时,转换池附近散落的几段黑色塑料管引起了执法人员注意,执法人员立即询问管道用途。阙某语焉不详的回答让执法人员更加怀疑,几番追问之下,他才承认此管道是企业排放污水所用。随后,执法人员穿着筒靴,打着手电,在露天转换池附近仔细排查近半小时后,最终在齐膝深的草丛中发现了企业用于排污的暗管。经过细致调查,执法人员查清了该公司将经过初步沉淀后的生产废水,经水泵抽到埋入土壤近3000米长的暗管中,最后排入长江的违法事实。 “对于性质恶劣的环保违法行为,我们绝不姑息,必将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王勇表示。区环保局第一时间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并将楼全食品私设暗管向长江排污一案相关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置。经区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一大队的侦查,楼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排污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3项的规定,于4月25日对该厂的直接负责人阙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截止记者发稿时,楼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阙某已被正式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