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而 一些性急的驾驶员到了路口,一看前面导向车道里有许多车辆在排队等候,便从相邻的其他导向车道往前插队;还有一些马虎的驾驶员,根本没有注意到路上的标志标线。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损害了所有正常排队车辆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路口的行车秩序,很容易发生车辆刮、擦事故。 上周就有不少车辆因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被抓拍,我们来看看哪些“幸运儿”今天上了展示板。
车牌号:渝CFK797 违法时间:7月18日 20:02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与北固门路口
车牌号:渝DHN796 违法时间:7月18日 06:03 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文菁路路口
车牌号:渝C6N215 违法时间:7月18日 04:08 违法地点:滨江大道与小西门路口
车牌号:渝C003J3 违法时间:7月18日 12:09 违法地点:学府大道与祥府大道路口
车牌号:渝C7P162 违法时间:7月18日 17:14 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顺江路路口
车牌号:渝CJ6185 违法时间:7月18日 14:15 违法地点:江州大道与琅山大道路口
车牌号:渝GW7325 违法时间:7月18日 12:23 违法地点:学府大道与祥府大道路口
本期曝光中有两辆车的违法时间分别是在04:08和06:03,虽然在这个时间段很多人都还在熟睡中,路上的车辆比较少,但是我们的电子警察是不会休息的哦! 另外,有一辆出租车也被电子警察抓了个正着。作为营运车司机,12分可是非常非常宝贵的!驾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注意!再注意! 希望200元,2分的处罚能引起大家对该种交通违法行为的重视。在以后驾车的过程中做到各行其道、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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